花蓮教育處爆發弊案,教育處長李裕仁涉犯貪污等罪,遭地檢聲請羈押。花蓮地方法院下午3時開庭審理,經過6個多小時,認為李裕仁涉嫌重大,有串證逃亡之虞,裁定收押禁見,同案體育會理事長汪錦德也遭裁定收押。
檢察官初步調查,這個案子涉及3件弊案,都是新建或改善工程,與一開始傳出的全民運沒有直接關連。不過3件弊案都有圖利特定廠商之嫌,貪汙總金額,初估約有800、900萬。
今晚8時30分左右,花蓮縣長徐榛蔚突然現身花蓮地院關心案情進度,但短暫於法庭內停留,便隨即離開。
(民視新聞網/綜合報導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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