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(23)日上午我國蘇澳漁船「盛福16號」在釣魚台列嶼附近的台日漁業協議適用海域內,疑遭2艘日本巡邏艇拍照並請其不能在此作業,漁業署今日表示,經過進一步查證,當時船長通報遭2艘日本船跟隨,是日本娛樂漁船,隨後又再遭日本水產廳公務船干擾。漁業署表示,將透過外交管道向日本交涉,請日本政府約束日本船舶不洽當的行為。
「盛福16號」昨日在台日漁業協議海域內作業,遭日本船隻拍照,並禁止該船在海域內繼續作業。漁業署表示,今日接獲日本水產廳說明,日方並無使用揚聲器或無線電發出警告,而是採用電子跑馬燈「提醒注意」當漁具與漁船超越過三角水域南界限向南方流入日本海域時,日方將被迫取締台灣漁船,故為預防事件發生,採用「提醒注意」,促使我國漁船注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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